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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企业家热议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:坚定信心,倍感振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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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13
近日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出台,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犹如春风化雨,令全联农业产业商会的企业家们备受鼓舞,并引发广泛热议。
西王集团董事长 王棣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让我们广大民营企业备受鼓舞、倍感振奋。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,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步入“法治护航”的全新阶段。
本法律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国家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,让对民营企业平等对待、公平竞争、同等保护、共同发展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做到了有法可依,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。将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,激活民营企业发展活力,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、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的热情和干劲,从而更好的发挥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必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,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
下一步,西王集团将围绕国家工作大局,认真学习贯彻落实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按照爱国敬业、守法经营、创业创新、回报社会的要求,聚焦玉米深加工主业,优化产品结构,提高发展质量,努力在发展经济、扩大就业、改善民生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作用,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西王力量!
甘肃燎原乳业集团董事长 马鹏举
作为市场经济的生力军,我们深切体会到这部法律传递的政策温度与制度保障。该法首次以专项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,明确“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”三大原则,切实破解了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“玻璃门”“旋转门”等隐性壁垒。特别是在产权保护、融资支持、市场准入等关键领域构建制度性框架,如规定“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准入条件”“建立民营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”等条款,直击企业发展痛点。我们注意到,法律还创新性提出“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”,这将为民营企业开拓新领域、布局新赛道提供更大空间。
作为深耕制造业七十年的民营企业,我们尤为关注到法律中“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”“强化创新要素供给”等内容。这既是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确认,也与我们正在推进的智能化转型战略高度契合。法律中关于“政府履约责任追溯制度”“行政干预负面清单”的规定,更让我们吃下依法经营的定心丸。
该法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的坚定决心,期待地方政府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,将法律红利切实转化为发展动能。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,主动对标合规要求,加大研发投入,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勇担使命,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民企力量。
慧尔农业集团董事长 李保强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不仅回应了民营企业长期以来的核心关切,更从制度层面为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。
一是以法治保障解决农业民企发展问题。此次立法明确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的负面清单制度,禁止地方政府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。法律草案规定禁止乱收费、乱罚款,可直接减少农业企业因执法不规范产生的非经营性成本,有助于企业将资源集中于农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。
二是以平等竞争环境促进乡村振兴。法律要求国企民企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参与市场竞争,为农业企业融入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支持。慧尔农业集团近年推广智能水肥一体化技术时,曾因民企身份在政策对接中受阻,法律实施后有望推动农业科技资源公平分配,提升生产效率。
三是以产权保护增强企业稳定性。农业企业的土地、设备等资产易受产权纠纷影响。法律明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,规范涉企执法程序,避免因个别案件影响企业正常经营。同时,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的建立,可减少农业项目中“新官不理旧账”问题,促进政企在冷链物流、数字农业等领域的长期合作。
结合农业产业特点,建议在法律配套细则中增加以下内容:一是设立专项融资机制,解决农业企业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贷款困难;二是建立农业技术转化支持政策,明确民企参与农业数字化的路径;三是加强地方政策执行监督,确保涉农优惠落实到位。
大庄园集团总裁 陈姣姣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此次立法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法治化体现,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。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从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促进、科技创新等方面,以9章78条的内容,为民营经济铺就了制度化的“黄金赛道”。这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“把舵护航”的坚定决心,以及对民营企业家“自己人”地位的深刻认同与尊重。而且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从公平竞争、高效服务等维度,系统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,这对民营企业拓展市场空间、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。这部法不仅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“定心丸”,更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士气。
作为民营企业家的一员,我深受鼓舞。面对新的发展机遇,我们将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,奋勇前行。在党的领导和法治保障下,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经济建设,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。
本来生活集团副总裁 丁玲玲
这部法律对民营企业的意义非凡,它首次将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写进法律,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,从多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,给我们吃下“定心丸”。
以前,民营企业发展常面临融资难、市场准入门槛高、权益保护不足等难题。现在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直面这些痛点,像“投资融资促进”专章,让我们有望缓解资金压力;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保障我们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。有了法律保障,我们能更安心地加大研发投入,专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。未来,我会带领企业积极响应政策,依法合规经营,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。
青海五三六九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陆爱珍
作为一名在商海拼搏多年的民营企业家,听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内心满是激动与振奋,这无疑是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。这部法律让我们民营企业有了更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。它聚焦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、科技创新等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,直击痛点、堵点、难点,从政策“精准施策”迈向制度“刚性保障” ,为我们营造出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发展环境。
有了这部法律,在公平竞争方面,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,让我们能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站在同一起跑线,拥有平等的市场机会;投资融资促进章节的规定,拓宽抵押担保方式,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的金融产品,有望解决我们融资难、融资贵的老问题;科技创新相关条款,支持我们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、提高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比例,为企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大动力。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让我们吃下“定心丸”,更坚定了扎根实业、创新发展的决心。未来,我将带领企业充分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机遇,坚守主业、做强实业,不断加大创新投入,提升核心竞争力,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。
山东瑜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润发
这部法律的出台恰逢其时,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。
这部法律以坚实的制度框架,不仅清晰界定了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、要素获取、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平等权利,更针对融资难、维权难、转型难等长期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问题,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。例如,法律中关于“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工作协调机制”“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”等规定,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瓶颈、优化创新生态提供了根本性保障。对我们公司而言,这些制度设计如同“导航仪”与“加油站”——既让我们在参与政府项目、对接科研资源时更有底气,也激励我们加大在数字化咨询、产业创新平台搭建等领域的投入,以法律护航去探索更具前瞻性的科技服务模式。
特别令人振奋的是,法律将“科技创新促进”单独立章,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人才激励。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,科技创新不再是“选择题”,而是民营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“必答题”。近年来,瑜海科技始终致力于为传统产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,但在技术研发投入与高端人才引育上常面临不确定性。如今,法律以“真金白银”的政策导向和“刚性约束”的权益保障,让我们敢于在工业互联网咨询、绿色技术创新等领域加大长期投入,更有信心以科技赋能传统产业升级,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企业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