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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联农业产业商会会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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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02
全联农业产业商会
会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
第一条 根据《全联农业产业商会章程》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全联农业产业商会(以下简称商会)会员会费按年交纳。
第三条 会费标准
会费实行统一标准,具体如下表(按人民币计算):

第四条 商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《全联农业产业商会章程》规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。
第五条 商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取,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财会制度进行管理。
第六条 商会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。
第七条 会员单位连续1年不缴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,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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